| 标题 | 一房二卖是否构成侵占 |
| 内容 | 律师解析:在部分房产交易中,卖方可能会就同一物业标的物与不同的买方签订两份书面房屋销售合同,尽管有可能无法实现两名购房人同时拥有该处房产,然而只要所有房屋销售合同均是经由参与各方自愿达成的,且其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未对任何国家、社会组织或其他第三方造成利益损害,那么可以确定这两份合同均具有合法及有效性。一旦签订了房屋销售合同,若卖方再将房产出售予第三方,并成功进行所有权转让,那么原先的购房人则不再具备要求继续执行先前合同的权益,因此,只有已完成全部产权登记手续的一方可被视为合法拥有并占有该物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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