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在选择私了解决后,依然有权利随时向警方报案。 即便达成的协议表面上看起来公正且合理,也无法排除可能存在的问题。 在此情况下,无论能否证明事件已经真实发生过,均可考虑向警方寻求帮助。 因为作为公权力机构,他们的职责便是深入调查事实真相,作出准确的判断,以及提供公正的处置方案。 如若对事实仍存疑虑,便可要求警方进一步调查落实; 假如协议签订后又生变故需要反悔,就让警方来判定这份新的协议是否合理。 倘若发现协议内容并不妥当,那么就请警方介入主导重新签署协议。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八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