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若借款方一再拖欠贷款不予偿还,作为债权人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进行强制执行。 在此过程中,债权人为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需提交具备法律效益的书面文件——如已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等法律文书,以此来明确显示出借款人的债务偿还义务及其拒绝履行的事实。 当法院接收到上述申请之后,将会依据相应的法定义务和程序,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以确保债权人的合理权益能够得以实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