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网
律师解析:担保物权的特点:物上代位性,是指担保物权的效力不仅及于担保物本身,而且及于担保物的变异物、赔偿金、补偿金以及保险金等代位物;物上请求权;价值性;不可分性。指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之债权人可就担保物的全部行使其权利。
法律依据:《担保物权》四十条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川ICP备1817540055号© 2009-2026 www.r948.com All Rights Reserved